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放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资料图)
为做好暑假前后各项工作,结合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现就我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定于2023年7月5日放暑假。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放暑假时间参照执行。
(二)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定于2023年7月12日放暑假。因各种考试提供考场而影响教学计划的,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补齐所耽误时间,但一律不得收费。
(三)秋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统一定于2023年8月28日教师返校报到,8月29日-30日集中学习,8月31日学生报到注册,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
(四)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得自行变更放暑假和开学时间,如遇暴雨、洪涝等极端天气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各区县教育局可适当调整。
二、工作要求
(一)统筹做好放假前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高质量完成各学科教学任务。各区县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好期末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工作,规范命题,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严肃考纪,端正考风,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严禁对学生考试成绩排名,考试期间按要求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教育考试工作平安顺利进行。放暑假前,各级各类学校要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会议,安排部署假期和开学前各项工作。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严禁教师有偿家教家养。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加大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切实抓好学生安全工作
1.师生离校前,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特点,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重点突出防范学生溺水、交通安全、传染病防治、防欺凌等内容,切实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法纪意识。暑假期间,要严格落实“每周安全提醒”工作制度,定期向学生家长推送防范学生溺水等相关警示信息,并广泛开展家访活动,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孩子暑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寄宿制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学生离校事宜。
2.要深入推进学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充分利用暑假窗口期,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锅炉房、配电室、围墙、在建工地、防雷设施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排查,确保秋季开学前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见底和重大风险管控到位。要高度重视学校暑期防汛防地质灾害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沿河沿溪、临水库的校舍进行检修加固,及时将图书、仪器、资料等重要物品放置到安全地方,并制订疏散抢险预案,确保不受或少受损失。
3.要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做到有安排表、有领导带班、有专人值班,加强巡查,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确保上传下达,政令畅通。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上报信息。配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校车服务提供者要利用假期做好车辆检审、维修和保养工作,秋季开学前,要组织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确保秋季开学安全运行。
4.统筹新冠病毒与常见传染病多病共防。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开展健康教育,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引导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引导日常生活中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流感、诺如病毒、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等校园常见传染病的宣传、监测工作。提醒师生员工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及前往人群聚集处时尽量全程佩戴口罩。
(三)科学安排师生假期生活
加强对学生假期生活、学习计划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认真落实“双减”工作任务,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严格控制假期作业总量,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不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适合学生自主完成或在家长指点和简单帮助下能完成的实践性、探究性作业。鼓励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暑期阅读活动,提高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教育和引导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劳动实践,掌握劳动技能,培养热爱劳动的习惯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参加适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技活动,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本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就近、方便、有益的实践活动项目,满足学生假期校外活动需要。鼓励学生自主参与主题明确的研学旅行或夏令营。要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孩子的假期活动,在生活和学习上给予帮助和指导。开学前夕,对辍学或疑似辍学对象,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会同当地党委政府,逐一开展“五帮一”劝返复学行动。
(四)严格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科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统筹做好特殊群体招生入学。普通高中要坚持属地招生,实行“公民同招”,规范自主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违规提前掐尖招生,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大督查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加强明察暗访,严格责任追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严肃查处,切实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张家界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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